符合勞保生育給付請領條件,但不符公保生育給付請領條件之女性公務人員,於請領勞保生育給付後,得否再申請軍公教生育補助? 15
一、公教人員子女隨在臺澎金馬地區居住,就讀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專以下小學以上學校肄業正式生,可按規定申請 子女教育補助 。
例外可發給: (1)依法應徵服兵役留職停薪者,於入伍服役期間發生得請領各項生活津貼事實時,得向其原服務機關申請各項補助。 (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7
(一)配偶分娩或早產;未婚男性公教人員於非婚生子女出生之日起三個月內辦理認領,並與其生母完成結婚登記者,得請領生育補助。 (二)本人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繳付保險費未滿二百八十日分娩或未滿一百八十一日早產。 (三)夫妻同為公教人員者,以報領一份為限。 二、配偶為各種社會保險 (全民健康保險除外)之被保險人,應優先適用各該社會保險之規定申請生育給付,其請領之金額較本表規定之補助基準為低時,得檢附證明文件請領二者間之差額。 三、配偶於國外生育,如在國內辦妥戶籍登記,得依規定申請生育補助。 公務人員生育給假一覽表 ※資料來源: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Top 各項公務人員考試介紹 考選部舉辨的國家考試約19項考試,包含公務人員考試、特種考試及各項專技人員其考試,其中最大規模考試為高普考。 Top 一、 請領資格: (一)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者。 (二)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者。 (三)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且符合上述規定之參加保險日數,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 二、 給付標準: (一) 按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當月起,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給付60日。 (二) 分娩或早產為雙生以上者,按比例增給。 (三) 被保險人同時符合相關社會保險生育給付或因軍公教身分請領國家給與之生育補助請領條件者,僅得擇一請領。 申辦流程 1 請登入勞保局全球資訊網之「 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 」。 2 選擇「生育」/「勞保生育給付申辦」,即可開始進入申辦程序。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子女教育補助規定一覽表 107
透過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勞保生育給付(一站式便民服務)相關q&a; 17
女性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且符合 1 或 2 規定之參加保險日數,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 給付內容 按分娩或早產當月起,前 6 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給付 2 個月(60日) 範例: 一胎:平均月投保薪資 x 2 雙胞胎: (平均月投保薪資 x 2) x 2 以此類推。 網站連結 公務人員教育補助說明
一、勞工保險生育給付 二、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 三、農民保險生育給付 四、軍公教保險生育給付 相較於生育獎勵金,一定要是活胎才能請領, 生育給付不論活產或死產,只要妊娠超過20週(五個月), 就可以根據醫生所開的出生證明書或死產證明書申請給付。 很多朋友可能不曉得原來死產也可以請領生育給付, : 2
1 補助 事項 申請期限 應附證件 補助標準 備 註 公教人員 結婚補助 結婚之日起 3個月內 已辦結婚登記之 戶籍謄本或戶口 名簿影本一份 2個月薪俸額 離婚後再與原配偶結婚者, 不得申請。 公教人員 生育補助 14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 以下簡稱附表八)生育補助之 修正背景為何? 答:本次修正附表八規定係配合立法院103 年1 月14日三讀通過 公教人員保險(以下簡稱公保)法修正案增列生育給付項目 所做附帶決議及行政院召開財政健全專案小組會議決議辦理: ) 一 ( 立法院附帶決議:有關適用公保法之被保險人,自本法三 讀通過後,其生育給付應改由本保險準備金支應,政府不 得再以其他非法制化之生活津貼名義給予生育補助。 ) 二 ( 財政健全專案小組第2次會議決議:公保法修正後保險給 付已新增「生育給付」項目,爰請本總處修正支給要點, 取消與公保重複之生育給付,至男性被保險人及雙生以上 按比例增給等公保無法給付部分,請本總處在不減損公務 人員現有權益下,研擬補助方案。 公務人員教育補助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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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
新生兒 之健保, 若選擇依附本院被保險人 ( 父、母 ) 之眷屬身分投保, 須至人事室辦理眷屬健保加保申請 。 新生 兒健保費自出生月份起,由本院被保險人薪資扣繳。 3